虚构“内部员工理财” 保险业务员诈骗老人325万元获刑12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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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2024-11-05 02:54 点击次数:120
7月27日,上海虹口法院官微消息,某保险公司业务员孙某福以“内部员工理财”“保本保高利息”为饵,诱骗被害人签订虚假理财协议,骗取3名被害人325万余元。孙某福犯合同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12年,处罚金30万元。
以高息为诱饵吸引老人投资
据悉,被告人孙某福经办保险业务时,认识了王阿姨姐妹和李阿姨等客户。2015年8月,孙某福向李阿姨介绍了一款委托贷款理财,号称“保本保息,属于公司内部的理财,投资利息高,也稳定”。如果想购买这个理财,只能把钱直接打给他去购买,不过合同上能写李阿姨的名字。李阿姨听信了孙某福的话,陆续向孙某福转账65万购买理财。事后,李阿姨向孙某福催问投资的回报收益,孙某福以支付利息、补偿款为名返还李阿姨2.9万元,并诱导李阿姨将到期的理财,本息继续进行投资。
2017年11月,孙某福称自己从保险公司跳槽到某证券公司工作,并向李阿姨推荐证券公司员工版的固收理财产品。孙某福谎称该理财产品收益好,年化利率达9.998%,只有内部员工才有资格购买,愿意用自己的名额帮李阿姨代为购买。为使骗局更逼真,孙某福特意从网上花10元钱买了一份“高仿版”理财协议,又从李阿姨处骗得30万余元。
与此同时,2015年10月至2017年2月期间,孙某福以委托理财为由,通过签订虚假的委托贷款资产转让交易协议,骗得被害人王阿姨姐妹两人191万余元。之后,孙某福以支付利息的名义返还了5.6万余元,自此以各种理由推脱再没有归还投资钱款。2019年12月,王阿姨向孙某福催要赎回投资本金,孙某福谎称,为了让投资项目及早落地,拿回款项,需要打点费用。为了早日拿回钱款,王阿姨姐妹又被骗去47万余元。
综上,被告人孙某福实际诈骗数额共计325万余元,骗得的钱款被其赌博挥霍殆尽。由于一直拿不到投资钱款,被害人李阿姨和王阿姨姐妹开始产生怀疑,并先后前往孙某福的公司求证,发现自己签的理财协议都是假的,于是相继报警,2022年1月孙某福被民警抓获。
法院:被告人犯合同诈骗罪 判处有期徒刑12年
上海虹口法院审理后认为,被告人孙某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在签订、履行合同过程中,骗取对方当事人钱款,数额特别巨大,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。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孙某福合同诈骗罪罪名成立。被告人孙某福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,并能自愿认罪认罚,依法可从轻处罚。最终,法院判决被告人孙某福犯合同诈骗罪,判处有期徒刑12年,并处罚金30万元,赃款责令退赔发还被害人。
这是一起典型的养老理财诈骗,被告人利用其职业身份,取得被害人信任后实施诈骗。案件中的3名被害人都是已经退休或即将退休的人,这些钱款大多也是养老钱,而案件中诈骗的钱财早已被挥霍一空,被害人损失巨大。
那么,日常投资中,如何破解“假理财”骗局?审理本案的周军法官建议:
第一,不相信所谓的“内部员工理财产品”,更不要相信所谓的内部投资、内部消息。只有金融机构的挂牌理财产品、挂牌的投资产品才是真正可以放心购买的理财产品。
第二,不要让金融机构内部工作人员代购买,而要通过正当方式购买投资产品和理财产品,这是防范诈骗的有效手段。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要直接进入理财产品的发行人账户,如果进入个人账户或者第三方账户很可能就是买了“假理财”。
第三,不贪图理财产品投资的高息回报。经济学原理是:收益越高风险越大。多数诈骗活动披着高收益的外衣,你看中的是利息,但人家看中的却是你的本金。